“魏則西條款”落定 搜索引擎推廣受到廣告監管
來源:互聯網國家工商總局發布《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規定了互聯網廣告的概念和形式,并對廣告發布者、經營者以及互聯網廣告形式等做出了一系列要求。“魏則西”事件被認為是此次互聯網廣告新規推進進程的加速劑。
百度應對互聯網廣告新規
《辦法》表示,互聯網廣告包括以下五種:
(一)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含有鏈接的文字、圖片或者視頻等形式的廣告;
(二)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電子郵件廣告;
(三)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廣告;
(四)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性展示中的廣告,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規定;
(五)其他通過互聯網媒介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
魏則西時間被認為是互聯網廣告受到監管的導火索
此次《辦法》首次明確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屬于廣告,并要求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另外,對于網絡上的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辦法》要求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是對包括電商、搜索、社交等互聯網全行業的規范,將于9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出臺《辦法》旨在規范互聯網廣告經營活動,強化各大網站廣告自律審查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廣告行業及互聯網業健康發展。
對于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百度表示堅決擁護,將切實遵照執行。
相信大家都還記得三個多前爆發的“魏則西”事件,一個正在大學校園享受青春時代的大學生,因為誤信只具有廣告效應的針對癌癥的生物療法,選擇了被莆田系承包的北京武警第二醫院,引起的結果是散盡家財,白發人送黑發人,他并沒有得到想要的健康。而涉事醫院所采用的這種生物療法,早就已經被美國醫療界所放棄。
“魏則西”事件的爆發,輿論除了一致針對莆田系意外,互聯網廣告亦成為矛盾關注點。互聯網公司特別是以百度為首的搜索引擎,刻意模糊搜索競價排名,游走在法律的邊緣,大打擦邊球,最終吸引不少用戶落入陷阱,可能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還有許許多多的“魏則西”。但其實早在“魏則西”事件爆發之前,針對互聯網廣告的規定就已經在征求公眾的意見階段,魏則西沒有等到這一規定的到來,但是他也加快了這一規定的落地,對于他來說,這多多少少算是一絲的安慰。
干凈的互聯網環境需要剔除無效廣告
而作為“魏則西”事件的責任方之一,百度認為,新規將為互聯網廣告行業塑造一個更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商業環境。百度將堅決擁護新規,切實遵照執行,與行業伙伴一起促進互聯網廣告行業及互聯網業更為健康發展。
“魏則西”事件以來,對于搜索引擎內容推廣是否應定性為廣告的爭議引起了廣泛討論。據媒體報道,此前多個司法裁判中,百度推廣都被認為是信息檢索技術服務,而非廣告服務,因此不受《廣告法》約束。今年4月,北京高院發布《關于涉及網絡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指南》39條明確規定:“搜索引擎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競價排名服務,屬信息檢索服務。”但多位法律人士認為,搜索引擎內容推廣應列入廣告范疇。
此次《辦法》明確了“付費搜索結果”為廣告,同時,電商平臺、社交平臺的廣告內容都將得到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