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電信董事長常小兵涉嫌受賄被“雙開”
來源:互聯網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常小兵
鳳凰科技訊 7月11日消息,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董事長常小兵,經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利用職務之便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涉嫌犯受賄罪。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2015年12月27日,中國電信集團原董事長常小兵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6年4月11日,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黨中央、國務院任命楊杰為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董事長,免去其總經理職務。楊小偉任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早在2015年8月,聯通與電信董事長對調,此前為聯通董事長的常小兵改任電信董事長。
以下為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的處罰決定原文: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常小兵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干擾中央專項巡視工作,沒有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常小兵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和中央管理國有重要骨干企業主要負責人,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常小兵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